【知識點】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情形 |
具體規定 |
公式 |
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 |
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應納稅額=(轉讓收入額-800元或20%)×20% |
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 |
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應納稅額=(轉讓收入額-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20% |
納稅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 |
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應納稅額=轉讓收入額×3% |
拍賣品為經文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 |
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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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轉讓收入額×2% |
財產原值:售出方取得該拍賣品的價格(以合法有效憑證為準)。具體為: (2)通過拍賣行拍得的,為拍得該拍賣品實際支付的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3)通過祖傳收藏的,為其收藏該拍賣品而發生的費用; (4)通過贈送取得的,為其受贈該拍賣品時發生的相關稅費; (5)通過其他形式取得的,參照以上原則確定財產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