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CPA教材,與去年相比整體變化不大,大多都是微調和教材部分錯誤內容的修訂。2015教材變化與往年相比確實較大,特別是《會計》科目,因為八項準則的頒布和修訂,很多內容出現理念性的變化。2016年的《會計》教材和《稅法》教材基本把2015年國家頒布的新政策都納入進來了。《審計》教材則基本沒有調整,大多屬于細小文字表述類的修改,實質性的修訂內容很少。但隨著2016年1月中注協對七項審計準則修訂征求意見稿的頒布,相信2017年的《審計》教材變化將會很大,對于專業階段《審計》學得不好的同學希望抓住今年的機會,提前準備復習。以下就CPA綜合考試(一)涉及的三科內容做簡要分析。
審計:
由于七項審計準則修訂征求意見稿的頒布,《審計》教材中第18-20章的內容考試出題的可能性不大,實際上這一部分自2010年設立綜合考試以來也沒有出過題目,此外,由于經濟形勢放緩,持續經營假設和對集團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等內容很重要。商譽減值等內容還可以結合會計和審計出題,以體現綜合(一)考試的特點。需要關注的是2015綜合(一)中審計部分出題的思路有了一些變化,我將在下面對2015年真題分析中做進一步闡述。
附:2016年擬定—審計準則征求意見稿中的修訂事項: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
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
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
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
5.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
6.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
這些修訂內容預計出現在今年考試題目中的可能性不大。
需要說明的是職業道德---獨立性(21、22章)2012年以前的試題所占比重較大,最近3年沒有出題,也沒有新政策頒布,因此考生可以做適度取舍。
2015年發布實施的七項問題解答具體包括: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7號——會計分錄測試》,旨在指導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設計和實施相關審計程序,對會計分錄進行測試,以有效應對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風險。
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8號——重要性及評價錯報》,旨在指導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運用職業判斷,合理確定和恰當運用重要性,評價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9號——項目質量控制復核》,旨在提醒和幫助會計師事務所建立健全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制度,切實履行持續改進審計工作質量的責任。
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0號——集團財務報表審計》,旨在針對與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實務問題提供進一步的指引,以幫助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恰當執行集團財務報表審計業務。
5.《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1號——會計估計》,旨在針對財務報表審計中遇到的與會計估計相關的問題提供指導,以幫助注冊會計師準確理解和把握會計估計審計中的重點和難點。
6.《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2號——貨幣資金審計》,旨在針對貨幣資金審計中的實務問題,提示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關注和考慮的事項。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3號——持續經營》,旨在針對財務報表審計中與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時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相關的實務問題,強調注冊會計師應保持職業懷疑,提示注冊會計師在開展審計工作時需要關注和考慮的事項。
2015年頒布的這些內容今年需引起考生的特別注意,尤其是8、10、11、12、13號。
會計:
需要關注的知識點主要是2015年頒布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問題解釋7號》的相關內容以及2015年教材變化在當年考試沒有涉及的重要知識點。
2016年考試需要特別關注:
1.被動稀釋后喪失控制權形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個別報表和合并報表的處理(教材73頁新增);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計劃企業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教材351頁新增);
3.以及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個別報表和合并報表的處理等內容(教材58頁修正),該部分在2014年A卷出現過考試大題,2015年因為準則修訂,教材原內容有誤,今年教材重新進行了修正。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教材新增的問題解釋7中的相關內容,可考性很強,有些還可以與《審計》及《稅法》相關內容銜接。例如,限制性股票的稅務處理規定等,今年需要特別注意。但解釋7中涉及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內企業應如何考慮限制性股票對每股收益計算的影響等內容可考性不高,考生可以適度取舍。
此外,今年對2015教材錯誤的地方大多也進行了新的修正,例如可轉換公司債中權益工具所使用的會計科目等。今年考生還要特別注意對權益工具和債務工具的歸類等內容。個人預計今年會計科目分數會依然維持在18分以上的水平。
稅法:
所得稅章節的一些新增知識點要當心,應主要結合國稅2015年34號公告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新政和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資產劃轉等新增內容認真復習。由于2016年5月開始全面實施營改增的因素,今年《稅法》教材中營業稅部分可以全部忽略;相應數預計會主要調整到增值稅和所得稅(含個人所得稅)等章節,而今年教材中涉及增值稅的內容基本沒有變化,預計今年考試中增值稅內容的重要性會顯著上升,也有可能出現0.5-1分左右的超綱題目涉及此次的營改增新政策。
2015年真題分析:
2015年CPA綜合考試題目實際考察了兩套題目,但中注協最后只曝光了一套題目。整體而言,CPA綜合考試(一)去年題目并不難,例如吉林省2015年綜合階段報考204人,取得全科合格證書考生96人;廣東省2015年通過綜合階段考試共1354人,通過率達81.86%。
審計題目中,自2010-2014年案例分析中涉及的常規考察內容例如查找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內控測試、甚至重要性水平等考點1分沒有,考題完全集中在實質性測試程序部分,例如營業收入的截至性認定、存貨監盤和應收賬款的函證等內容。實際上,這也是大多中小事務所審計實務中的特點,即為了趕時間出報告,更重視實質性測試程序,而對于前面內控測試部分多是走流程,甚至放飛機。由于2016年七項審計準則修訂征求意見稿的頒布,預計今年審計部分分數所占比例依然會呈現出下降趨勢。個人預計不會超過17分。
會計部分在2015年考試中沒有涉及財務分析的表格題目。整體而言,這幾年的命題趨勢還是緊密結合會計準則修訂和教材變化的章節,預計今年考試會依然呈現出這一特點。具體而言,考生如果掌握了第2、4、19、25、26這五章的內容實質則會計部分就可以拿到大體的分數了。其他章節可以做適度取舍,量力而行,例如第3、27章、借殼上市、設定受益計劃等。畢竟會計涉及內容太多,難度也相對較大,考生如果就每一個考綱內容都看的話是看不過來的。個人預計會計部分的分數今年考試將會維持在18分以上。
稅法部分分數這幾年上升很快,從以前年度最少只占6分到最近幾年穩定在15分上下。同時,有一些內容考的很新穎并且和會計內容結合很緊密,例如股份支付、長期股權投資、金融資產等章節會計與稅法可以緊密結合命題,甚至不止一個稅種,這一點是考生在專業階段考察中所沒有涉及的。去年考題中的控股股東贈與資產也是如此。從近幾年的考題來看,很多教材新增考點也是當年就納入了考試真題中,這一點也需要提醒考生特別注意。此外,稅法中所考察的知識點有一些確實不太好得分,例如2014年英文試題中考查了“免抵退”,2015年則考查了可以選用的“轉移定價方法”等。
對于英文部分,2015年采取的是不計入總分附加題目5分的方式,對于英文基礎不好的同學無異于是一種福音。不過還是建議考生英文題目盡量作答,能得一分是一分,特別是對于那些基礎一般,考試分數在臨界點附近徘徊的更是如此。
此外,由于國家最近兩年經濟形勢總體呈下滑趨勢以及資本市場上各種運作手法不斷翻新,估計今年考試中持續經營、資產減值(含商譽和金融資產)、資產劃轉以及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并等財稅問題更顯得重要。去年我出的2套模擬題命中了不少,大約有15分上下,因此今年命題趨勢如何把握則更加重要,尤其是去年審計題目的命題思路是否延續至2016年考試還是維持2014年以前審計題目的命題特點,值得研究。但對考生而言,還是要多看多復習,用心掌握每一個知識點,畢竟一份收獲一份耕耘,這些對考生今后的工作相信也有有補益。
作者:張松:碩士研究生畢業、CPA、稅務師、資產評估師、高會、北京市高會評委、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專家型管理人才、北京評標專家、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師資專家庫成員、北京注協培訓網CPA綜合講師、目前兼任多家大中型企業財稅顧問及培訓講師、分別在《財務與會計》、《財會研究》、《財會月刊》、《財會學習》和《中國會計報》等報刊發表10余篇學術文章;同時參與北京注協CPA考試輔導書的編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