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京會協〔2024〕139號
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注冊會計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99號)、《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會協〔2008〕9號)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注銷(撤銷)王志杰等11名執業注冊會計師注冊(具體名單見附件)。
鑒于王志杰等11名執業注冊會計師在注冊會計師統一監管平臺中登記為事務所股東,我會無法在系統中進行注銷(撤銷)操作。為確保注銷(撤銷)工作順利進行,請相關事務所盡快到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進行股東變更。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注冊會計師注銷(撤銷)注冊匯總表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度(第二批)注冊會計師注銷(撤銷)注冊匯總表.xlsx